原文
崔琰字季珪,清河东武城人也。少朴讷,好击剑,尚武事。年二十三,乡举里选,州辟不行。后归曹操,为别驾从事。操每坐,琰常侍侧,容貌矜严,操亦敬惮之。
建安十一年,曹操为丞相,琰为东曹掾,典选举。其所举用,皆清正之士。操尝叹曰:“用人如此,吾复何忧!”
后操欲立世子,密访于琰。琰曰:“长幼有序,礼之所定。”操遂立丕。
琰尝荐杨训,操嫌其辞旨不逊,收训下狱。琰上书切谏,辞甚激切。操怒,遂赐琰死。
白话文翻译
崔琰,字季珪,是清河郡东武城县人。他年轻时性格质朴、不善言辞,喜欢击剑,崇尚武事。二十三岁时,被乡里推举,州府征召他做官,但他没有去。后来投奔曹操,担任别驾从事。曹操每次议事时,崔琰常常陪坐在侧,他仪容庄重严肃,连曹操也对他心存敬畏。
建安十一年(公元206年),曹操担任丞相,任命崔琰为东曹掾,负责官员的选拔任用。崔琰所推荐和任用的人,都是清廉正直之士。曹操曾感叹道:“用人能像这样,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!”
后来曹操打算确立继承人,私下征求崔琰的意见。崔琰回答说:“立嗣应遵循长幼有序的原则,这是礼法所规定的。”于是曹操便立曹丕为世子。
崔琰曾经推荐杨训,但曹操认为杨训所写的表章言辞不够谦恭,便将杨训逮捕入狱。崔琰为此上书极力劝谏,言辞非常激烈恳切。曹操大怒,最终下令赐崔琰自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