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简介
鲍勋(?-226年),字叔业,泰山平阳(今山东新泰)人,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曹魏官员,为济北相鲍信之子。鲍勋以清廉正直、执法严明著称,深受曹操器重,但因多次直言进谏触怒魏文帝曹丕,最终被处死。
生平事迹
鲍勋早年因其父鲍信为救曹操而战死,受到曹操厚待。他历任太子中庶子、御史中丞等职,始终秉持公正,不畏权贵。在曹丕即位后,鲍勋多次劝谏其节俭治国、慎用刑罚,引起曹丕不满。
黄初七年(226年),鲍勋因审理一桩案件时坚持依法办事,拒绝曹丕干预,被诬陷下狱并处死,时人皆为之惋惜。
历史评价
《三国志·魏书·鲍勋传》载:“勋性刚直,有清节,虽处显位,家无余财。”陈寿赞其“忠亮謇谔,有古人之风”。后世多视鲍勋为忠臣典范,其坚守法度、不徇私情的精神广受推崇。
相关典籍
- 《三国志·魏书·鲍勋传》——陈寿著
- 《资治通鉴》卷七十至七十一
- 裴松之注《三国志》引《魏略》《典略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