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直刚毅的魏国名士生平纪实
崔琰(?-216年),字季珪,清河东武城人。东汉末年名士,曹操帐下重臣。崔琰相貌雄伟,须长四尺,声如洪钟,颇具威仪。少时好剑术,后改志读书,师从大儒郑玄,成为当时北方士人领袖之一。
他为人正直刚毅,不阿权贵,以清廉自守著称。在曹操手下历任别驾、中尉、尚书令等要职,为曹魏政权的建立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初平三年(192年),曹操领兖州牧,征辟崔琰为别驾从事。崔琰劝谏曹操:“今天下分崩,九州幅裂,豪杰并起,百姓流离。明公应以仁德为本,广纳贤才,以成王业。”曹操深以为然,对他十分敬重。
建安八年(203年),曹操下令废除肉刑,崔琰上书支持,并提出具体建议,体现出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民本思想。他在地方任职期间,整顿吏治,选拔贤能,使得辖区安定繁荣。
崔琰最为人称道的是其敢于直谏的品格。他曾多次劝谏曹操克制权力欲望,注重民生,施行仁政。建安二十一年(216年),曹操进位魏王,意欲立曹植为嗣,崔琰却公开支持曹丕,言:“《春秋》之义,立嫡以长,愿殿下思之。”此举触怒曹操。
“琰闻丈夫处世,当以忠诚为本,岂可阿谀顺旨,忘大义而徇私情乎?”
因支持曹丕,崔琰遭曹操猜忌。有人诬告崔琰书信中有怨谤之言,曹操遂将其收监。虽经核查无实据,但曹操仍下令赐死。崔琰临终前神色不变,从容赴死,时人莫不痛惜。
陈寿在《三国志》中评价:“琰高格最优,鲍勋秉正无亏,而皆不免其身,惜哉!”可见其人格之高尚与命运之悲壮。
—— 史料来源: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》
崔琰一生坚守儒家道德理想,是乱世中士人风骨的典范。他的正直与气节,影响了后来许多士大夫。唐代以后,多有文人赋诗赞颂其忠贞不屈之志。
今日回望崔琰,不仅是一位政治家,更是一位精神楷模。在权力与道义之间,他选择了后者,用生命诠释了“士不可不弘毅”的真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