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平概览
曹植(192年-232年),字子建,沛国谯县(今安徽亳州)人,三国时期曹魏著名文学家,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,魏文帝曹丕之弟,生前曾封陈王,去世后谥号“思”,因此又称陈思王。
曹植自幼聪慧过人,十岁余便能诵读诗、文、辞赋数十万言,出言为论,下笔成章,深得曹操宠爱。曹操曾欲立其为太子,然因其“任性而行,不自雕励”而失宠,最终曹丕被立为太子。
七步成诗
曹丕称帝后,对才华横溢的曹植心存忌惮,常加贬抑与迫害。据《世说新语》记载,曹丕曾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诗,否则处死。曹植应声而作,即为流传千古的《七步诗》:
煮豆燃豆萁,
豆在釜中泣。
本是同根生,
相煎何太急?
此诗以豆萁相煎比喻兄弟相残,情真意切,打动人心,曹植也因此诗得以免死,但终生被贬谪迁徙,郁郁不得志。
文学成就
曹植是建安文学的集大成者,其诗歌“骨气奇高,词采华茂,情兼雅怨,体被文质”,代表了建安文学的最高成就。其代表作《洛神赋》描写人神相恋而不得的哀婉之情,辞藻华丽,想象瑰丽,被誉为“千古第一赋”。
除辞赋外,曹植的五言诗成就极高,推动了五言诗的发展。钟嵘《诗品》称其“骨气奇高,词采华茂,情兼雅怨,体被文质,粲溢今古,卓尔不群”,并将其列为上品。
历史评价
曹植一生才华横溢却命运多舛,其文学成就与政治失意形成鲜明对比。谢灵运曾言:“天下才共一石,曹子建独得八斗,我得一斗,自古及今共分一斗。”可见其才名之盛。
曹植的悲剧命运,既是个人性格使然,也是封建皇权斗争下的必然产物。他的诗文,既有豪情壮志,也有忧生之嗟,真实反映了建安时代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。